授予冲洗化妆品欧盟生态标签的更新期延长
浏览量:1710 上传更新:2018-11-29
冲洗类化妆品:新的欧盟委员会第2018/1590号决定指出,目前欧盟委员会第2014/893/EU号决定中规定的对冲洗类化妆品授予欧盟生态标签生态标准的有效期将于2018年12月9日届满。其有效性,以及相关的评估和验证要求,将有效至2021年12月31日。
化妆品制造商应牢记,产品组“冲洗类化妆品”包括了欧盟第1223/2009号法规中有关与表皮和/或毛发系统接触,以便起到专门或主要清洁作用(厕所肥皂、淋浴制剂、洗发水),以及改善头发状况(头发调理产品)或在剃须前保护表皮和润滑头发(剃须产品)中的冲洗类物质或混合物的安全性。虽然“冲洗化妆品”产品组同时包括私人和专业用途的产品,但它不包括专门用于消毒或抗菌用途而销售的产品。也就是说,防头屑洗发水是允许的。
2014年《决定》附件规定了授予欧盟生态标签的确切标准,该标准基于七个不同的因素:水生生物毒性、生物降解性、被排除或限制的物质或混合物、包装、棕榈油、棕榈仁油及其衍生物的可持续采购;使用适用性、以及出现在欧盟生态标签上的信息。
第一个标准,水生生物毒性,可通过临界稀释体积(CDV)评估。CDV的毒性水平对于漂洗产品的每个子分组是不同的;CDV的最大水平和计算方法在附件的表1中提供。
此外,被排除或限制物质和混合物的标准分为:a)特定排除的进入物质和混合物;b)危险物质和混合物;以及c)减损物质。例如,为了获得欧盟生态标签,必须排除的物质包括烷基酚乙氧基化物、硼酸、硼酸盐和过硼酸盐、防腐剂如三氯生和对苯二酚、微塑料和纳米银。所有被排除或限制物质的详细清单载于附件内。
至于包装标准,除了将两个或更多产品组合在一起的二次包装(例如,产品和再填充)之外,不允许对产品在销售时进行额外的包装,例如瓶子上的纸箱。
有关冲洗化妆品适用标准的进一步细节,制造商应从2014开始审查各自的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