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责任人和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的区别?
浏览量:1275 上传更新:2019-09-23
《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中规定的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是指由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授权委托,负责产品代理申报有关事宜,对申报资料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境内独立法人。同一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家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境内责任人是指根据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授权,负责产品的进口和经营,并依法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注册地在自贸区内的企业法人。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可以根据经营活动的需要,授权多个境内责任人,但授权范围不得重复,同一产品不得授权多个境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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