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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许可的检验报告可以使用吗?

浏览量:940 上传更新:2019-09-23

① 已完成行政许可检验但尚未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进口非特化妆品,拟在厦门自贸区办理进口非特备案的,该产品检验报告可作为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资料提交。

② 原申请许可检验的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与备案境内责任人不同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备案产品与原许可检验产品为同一产品的情况说明以及原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允许使用该检验报告的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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